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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正是外来人员来昌务工的高峰期。对于他们来说,租个房子是件迫在眉睫的事情。针对这一现象,南昌市消费者协会提醒:租赁房屋时,口头约定一定要立字为据,各种费用须罗列清晰,避免写“杂费”。
昨日,记者走访了南昌几家房屋中介看到,前来查看房源信息的人特别多。据记者了解,承租人看房满意后,一般直接与房东交易,中介则收取本个月的房租。同时,不少承租人就房租、押金等费用与 房东达成口头承诺,而不签订书面合同,这种现象在高校周遍尤为突出。口头协议真的能一劳永逸吗?
昨日,南昌市消协秘书长陈元生介绍,他们也接到过一些由房屋中介服务引发的投诉。其中,投诉问题最多的是房屋中介合同期满后,经营者抵赖,拒绝退押金。如经营者称消费者损坏了屋内的设施,将押金抵为维修费;屋内卫生脏,将押金抵为清洁费;或者以会计不在为由拖延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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