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先生:2003年12月,我从王某手上买下一套房屋,由于诸多原因未及时过户。后来,我要求办过户,王某的妻子不同意,理由是丈夫卖房未经她签字同意。我该怎么办?
答:你可向法院提请司法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对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处理时,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王某卖房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另一方不得以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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