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上桥镇上桥新街133号李奉恩:上周日,我与妻子到李家沱某大厦看房时,缴纳购房定金1万元。但是,正式签购房合同时,我们对合同上的延期交房处理办法存在异议,就没有签正式合同。请问:我们现在可否要回所缴定金?
主持律师沈仁刚:您所缴纳的定金的性质属于签约定金。根据民法通则,如果购房者无故不签订合同的,就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开发商无故不签订合同,要双倍返还定金。因您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属于双方没有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就不适用定金法则,开发商理应退还定金。
相关内容:补偿费不发农民发奖金 公路建设项目违规征地 [2007-03-27] 广州:开发区出让地块限大型钢铁企业总部 [2007-03-28] 8位购房者2006年的买房故事 你的房子增值了吗 [2007-03-28] 把钱花得明明白白 买房后还要再掏多少钱 [2007-03-28] 今年你打算买房吗? [2007-03-29] 面对租赁旺季租房要点提醒 [2007-03-29] 外资银行按揭开放 房贷消费选择更多 [2007-04-04] 北京春展首日成交额仅1.1亿 比去年同期下降7成 [2007-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