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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
我爷爷和奶奶有一套房子,他们有一儿一女,今年我爷爷去世,而我奶奶又找了个新伴,那我爷爷留下的房子归谁所有,我奶奶还是第一继承人吗?如果是的话,她的新伴的儿女在我奶奶过世后有没有权利要这套房子呢?如果不是的话,我奶奶现在可以直接将房子交给我吗?需要我爸和我姑的同意吗? ——张小姐
律师分析
该房产为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爷爷去世后,该房产首先应当均分为两份。其中一份为你奶奶的个人财产,另外一半作为你爷爷的遗产,在你爷爷没有立遗嘱的前提下由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属于你爷爷的这一份房产应当由你奶奶、爸爸和你姑姑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你奶奶新伴的子女并不符合该规定对子女资格的解释,即非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对你奶奶的房产份额进行继承。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奶奶新伴的子女也不能因为两位老人的去世而对你奶奶对该房屋所有权份额享有继承权。但是,您奶奶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和生前赠与的方式将自己对该房屋所有的份额进行处分,即可以赠与她新伴的子女,也可以指定您为唯一的继承人。
当然,如果您奶奶直接把房子交给您,那必须经过您父亲和您姑姑的同意,因为他们对该房产也享有所有权份额,如果未经他们同意,您奶奶就对房产做出处分,则其对不属于她自己的份额作出了处分,应属无效。
(作者黄可磊系本刊法律顾问、上海市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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