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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租赁房屋必须登记身份证明

2008年08月04日   《第一财经日报》  

  记者3日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从本月1日起,北京市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制度,房屋出租人应到出租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出租房屋服务站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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