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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先生:两个多月前,我在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且支付了20多万元的房款。但当时中介公司并没有 把房款给业主,后来业主找到我,这才知道中介公司把房款扣了下来。
中介公司既不把钱给业主,也不退钱给我,让人很气愤。中介方说是由于我要办理按揭手续,需要的时间比较长,担心房款有风险,因此暂时帮忙保管房款。这样的操作规范吗?
专家说法:一般来说,首期房款应当面交给业主,并由业主开具收据。银行凭借业主开具的首期房款收据和房产证确定贷款额度,发放贷款。因此,中介方所说的因为要办理按揭贷款而截留房款两个多月,这样的解释似乎并不合理。另外,早在去年,建设部就发表声明称,约束房地产经纪的有关法规正在加紧制定,而法规中明文规定,中介公司不得在其账户下代管房款,该中介的操作很明显是不规范的。
如果委托的是品牌中介公司,孔先生的资金风险会相对较小,但也会因为时间拖得太长造成业主反价等问题。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买家都应确保房款当面交给业主,并收讫收据,立刻办理按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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