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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怎样落户佛山?
刘先生:我2006年在张槎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户头已空。本人是罗定人,1997年就来到佛山工作,但还不是佛山户口。请问,外地户口怎样才能落户佛山?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部门说法:在佛山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1)连续在佛山市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
(2)连续在佛山市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
(3)连续3年在佛山居住,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并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为佛山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
需要注意的是,在各区经商、暂住、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的,应在所在区申请入户,不得跨区入户;在市一级经商、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的,可在任意一个区入户。
属于区级奖励的,应在所属区入户,不得跨区;属于市级奖励的,可在任意一区入户。
姚先生:我新开了一家公司,现在在城南租了一间商铺办公。请问办理租赁发票具体要走哪些程序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部门说法:只需到地税主管征收服务厅办理开具《通用发票》并完税的手续即可。开具《通用发票》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填写《开具<通用发票>申请审批和纳税申报表》;2.该项业务的合同、协议及有关资料;3.佛山市已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应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到税务登记分局或各外设登记点办理临时税源登记手续;4.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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